从2016年的立春开始,每年的立春我都会写一篇文章来分析新一年的电商趋势。为什么是立春?因为从天体运动的规律来看,立春这一天才是真正新一年的开始,是循环的开始,这是客观规律的体现。每年的双11都是一个很好的观看电商生态的窗口,我们就从这个窗口开始展开。
2009年是双11的第一年,当年的销售额只有区区5000万。2018年正好是双十一的第十年,这十年来双11迅速增长的曲线图也是电商行业十年快速成长的曲线图。2018年双11天猫的销售额突破了2135亿;在24小时内,天猫的物流订单超过了10亿;210个品牌成交额过亿。这些数据客观地说明了电商发展的趋势。
网购从一小部分年轻人的尝鲜变成了几乎全体中国人对购物的日常认知。十几年的时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并非突变。每年都在变,2019年也必然如此。我们来分析一下2019年的电商趋势。
趋势一、电商法的实施成为优胜劣汰的催化剂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多年来电商领域消费者质疑平台独大、店大欺客、纠纷难处理、没有统一执行标准等等,多年来社会呼吁出台电商法——在2019年电商法终于到来了。对消费者而言,国家出台法律,电商有法可依,当然是好事。对于整个电商行业而言,行业一定会迎来震荡,震荡过后一定是更加规范有序,而规范的过程,就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先说优胜,有优势者有竞争力者胜出。法律带来的是相对平等的机会。中小商家相比大品牌大商家,在资源、资金、人才、管理、品牌上都差出一大截,那么中小商家与大品牌竞争,一定会用各种手段来缩短差距。各种手段就包含了各种违规操作,比如操控销量、操控评价等等。法律的出台,使得违规操作的成本几何倍数地增加,从而迫使各种违规操作越来越少。最后比拼的是商业真正的综合能力。比拼的结果,便是优胜。优胜明白了,劣汰也就能理解了。各个电商平台最底层的中小商家,赚着很少的毛利,夹缝中求生存,涉及税金、管理成本、人员成本都会增加,hold不住的怎么办?——淘汰。不要觉得淘汰就是不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本身就是自然界的规律。被淘汰,说明不适合。特工先生常说“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如果真的不适合,趁着这股风,退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东边不亮西边亮。也许,因为此处的竞争力不佳被淘汰,反而造就了另外一个马云,类似于马云关掉了不成功的翻译社去搞互联网一样。2019年,电商法的实施会让很多本身就不适合做生意的中小卖家淘汰出局,也会让很多有真正核心竞争力的商家脱颖而出。不是电商法直接导致的,而是时间到了,到了电商行业该调整的时候。电商法只是推动变化的催化剂而已。